投诉须知
1. 本栏目主要受理群众和组织对有关诚信问题提出的举报投诉,或意见建议;
2. 对于您提出的举报投诉,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单位与您联系。对于节假日的举报投诉,我们将顺延至工作时段告知,并请您谅解;
3. 请您在举报投诉中详尽填写相关内容,以便得到及时回复,相同内容的举报投诉一次即可,避免重复提交;
4. 网上举报投诉将着重受理实名举报投诉,因举报投诉人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而不能开展核查工作的,本栏目有权不予受理;
5. 对不属于诚信问题的举报投诉,以及举报投诉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,本栏目不予受理;
6. 请您在举报投诉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对借助网络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