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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维良:以更大力度推动“信易贷”高质量发展

更新时间:2021-05-28 10:08:54    来源:中国信用    


  国家发改委在吉林延边召开“推广‘信易贷’模式,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”工作现场会

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决策部署,5月25日,国家发改委在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召开“推广‘信易贷’模式,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”工作现场会。吉林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吴靖平,吉林省委常委、延边州委书记田锦尘出席会议并致辞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,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、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维华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。

  会上,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周民介绍了“信易贷”工作情况。按照中办、国办文件要求,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高标准推进全国“信易贷”平台建设,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、一体化平台网络建设、“信易贷”产品服务创新、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。截至目前,全国“信易贷”平台已累计归集“信易贷”数据超200亿条;已实现与233个地方“信易贷”平台或站点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互,加速形成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站式服务平台网络;累计注册企业794万家,通过相关平台发放贷款总额突破3.7万亿元。

  经验交流期间,吉林省、浙江省、上海市、厦门市、威海市、宜昌市、延边州7个地区就推进“信易贷”工作的举措、成效等方面做了经验交流。农业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邮储银行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5家金融机构就开展“信易贷”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做了典型发言。

  张维华表示,国家税务总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,从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出发,在全国深入开展银税互动,通过依法合规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企业纳税信用信息,促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。随着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,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,优质的纳税信用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与此同时,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。下一步,国家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开展“信易贷”模式的推广工作,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。

  毛红军指出,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,有助于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,对银行更加全面的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,更准确的判断企业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,是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基础工作。银保监会将继续强化监管引领,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全国和地方的“信易贷”平台,主动发布金融产品,利用好公共信用信息资源,提升贷款风险管理的水平。积极创新信用贷款产品,提升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。指导银行防控数据风险,依法合规的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,确保信用信息安全。

  在总结讲话中,连维良首先肯定了各部门各地方各金融机构在推进“信易贷”工作中所取得的积极进展,并对做好“信易贷”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连维良指出,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继续发挥好信用“基础桩”作用,更大范围、更大力度推广“信易贷”模式,加快推动“信易贷”平台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,推动“信易贷”工作提质扩面增效,夯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信用基础。下一步,要充分发挥城市政府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组织协调多方面资源,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:

  建立完善企业“信易贷”名单推荐机制;加快设立由政府部门牵头、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参与、共担风险的“信易贷”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;加快推进本地企业纳税、社保、住房公积金、外汇、水电煤气、仓储物流、知识产权、电信等信息充分共享,整合相关数据,切实解决银行信息获取难问题;抓紧推动地方“信易贷”平台对接全国“信易贷”平台,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的“信易贷”平台网络体系;加快研究制定针对金融机构、融资担保机构、信用信息归集服务机构的激励措施或者政策清单,促进上述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信贷服务;着力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在信用贷款中的作用,减少金融机构对抵押担保的依赖;及时准确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评价,助力银行有效防范市场主体风险;强化政府对获得信用贷款市场主体的监管,及时跟踪掌握市场主体的还贷能力,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履约;主动协调本地金融监管部门、金融机构,加强政银企对接,积极帮助企业改善经营、脱离困境、共同化解风险;推动政府、金融机构、担保机构、信用服务机构等多方合作打造“信易贷”示范城市。与此同时,各地方还要进一步强化双公示、信贷数据、合同履约数据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力度,为开展“信易贷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。

  连维良强调,“信易贷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政府、银行、企业、信用服务机构形成合力,持续发力,久久为功。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目标、更有力的归集、更有效的共建、更扎实的推动,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任务,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 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、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,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,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,国家开发银行、农业发展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、招商银行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、中信银行、广大银行、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微众银行以及28个省(区、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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